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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9-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8个,内设18个科、局、室、队。现有在职在编干部36人(男27人,女9人)空编率为5.26%。中共党员26人,检察官24人。在职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30人,占全院人员82.5%,其中全日制法律本科学历8人,占全院36人的22.2%。班子成员配备职数一正三副和纪检组长、反贪局长、政工科科长共7名。工勤编制2个,现已满编,均为司机。

近几年来,在上级院和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院班子领导齐心协力,以科学发展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重点,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主张并推行“文化育检”和各项工作量化质化考评奖惩管理办法,确保司法公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7年—2010年连续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称号,2012-2014年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县直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评一等奖、县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和新农村指导员先进后盾单位,2014 年有1人荣立个人2等功、有2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反贪局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控申科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着力关注民生,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基层,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树立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全院干警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保持争先创新的精神,保持严谨向上的工作作风,以检察创新工作为动力,以文化育检为依托开展工作。在硬件建设上,以科技创新推动办公、办案和信息化建设,开通了检察机关三级网、机要通道、多媒体示证系统、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建立了特审室、同步录音录像监控室,实现了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联网动态管理、驻所检察室接入检察三级网和驻所检察室与公安网联网,办案工作区达到规范化标准。

本院干警在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团结一致,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平安凌云、法治凌云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公诉科

2、侦查监督科

3、反贪污贿赂局

4、反渎职侵权局

5、案件管理办公室

6、院办公室

7、监所检察科

8、民事行政检察科

9、职务犯罪预防局

10、政工科

11、纪检监察组

12、控告申诉科

13、乡镇检察室

14、司法警察大队

15、财务室

16、法律政策研究室

17、技术科

18、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第二部分: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880.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二、事业收入

 0

二、外交支出

 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三、公共安全支出

 770.8

四、其他收入

 0

四、科学技术支出

 0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

 

 

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

 

 

七、医疗卫生支出

 13.5

 

 

八、农林水支出

10.0

 

 

九、住房保障支出

 35.7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结余分配

 0

 上年结转

 3.0

年末结转与结余

 21.7

 

 

 

 

收入总计

883.9

支出总计

 883.9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880.9

880.9

 0

 0

 0

 0

 0

204

公共安全

788.6 

788.6 

 

 

 

 

 

20404

 检察 

780.6

780.6 

 

 

 

 

 

2040401  

  行政运行 

441.9 

441.9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2.6 

332.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6.1

6.1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0

8.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 

32.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0.8

30.8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0.8 

30.8 

 

 

 

 

 

20808

抚恤

1.4

1.4

 

 

 

 

 

2080801

死亡抚恤 

1.4

1.4 

 

 

 

 

 

210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

13.6

13.6

 

 

 

 

 

21005

医疗保障

13.6

13.6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3.6

13.6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

0.1

0.1

 

 

 

 

 

213

农林水支出

10.0

10.0

 

 

 

 

 

21305

扶贫

10.0

10.0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0.0

1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6.4

36.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6.4

36.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6.4

36.4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862.3

 523.2

339.1

 0

0 

 0

204

公共安全

770.8

441.7 

329.1 

 

 

 

20404

 检察 

762.9 

441.7

321.2 

 

 

 

2040401  

 行政运行 

441.7 

441.7 

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15.1 

0

315.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6.1

0

6.1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0

0

8.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 

32.3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0.8

30.8

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0.8 

30.8 

0 

 

 

 

20808

抚恤

1.4

1.4

0

 

 

 

2080801

死亡抚恤 

1.4

1.4 

0 

 

 

 

210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

13.5

13.5 

0 

 

 

 

21005

医疗保障

13.4

13.4

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3.4

13.4

0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

0.1

0.1

0

 

 

 

213

农林水支出

10.0

0

10.0

 

 

 

21305

扶贫

10.0

0

10.0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0.0

0

1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5.7

35.7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5.7

35.7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5.7

35.7

0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80.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0 

 0

 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 

二、外交支出

19

0 

 0

 0

 

3

 

三、公共安全支出

20

770.8 

770.8

 0

 

4

 

四、科学技术支出

21

0 

 0

 0

 

5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

32.3 

32.3

 0

 

6

 

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3

0 

 0

    0 

 

7

 

七、医疗卫生支出

24

13.5 

13.5

  0 

 

8

 

八、农林水支出

25

10.0 

10.0

    0 

 

9

 

九、住房保障支出

26

35.7 

35.7

 

 

10

 

 

27

 

 

 

 

11

 

 

28

 

本年收入合计

12

880.9 

本年支出合计

29

862.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21.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3.0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0 

 

32

 

 

16

 

 

33

 

合计

17

883.9

合计

34

883.9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862.3 

523.2 

339.1 

204

公共安全

770.8

441.7 

329.1 

20404

 检察 

762.9 

441.7

321.2 

2040401  

 行政运行 

441.7 

441.7 

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15.1 

0

315.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6.1

0

6.1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0

0

8.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 

32.3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0.8

30.8

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0.8 

30.8 

0 

20808

抚恤

1.4

1.4

0

2080801

死亡抚恤 

1.4

1.4 

0 

210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13.5

13.5 

0 

21005

医疗保障

13.4

13.4

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3.4

13.4

0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0.1

0.1

0

213

农林水支出

10.0

0

10.0

21305

扶贫

10.0

0

10.0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0.0

0

1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5.7

35.7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5.7

35.7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5.7

35.7

0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合计

862.3

 408.2

115.0

工资福利支出

314.6

 314.6

 

  基本工资

102.1

 102.1

 

  津贴补贴

172.8

 172.8

 

  社会保障缴费

13.4

13.4

 

  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7.5

 17.5

 

  职业年金缴费

8.8

 8.8

 

商品和服务支出

279.0

 

279.0

  办公费

62.3

 

62.3

  税金及附加费用

0.3

 

0.3

维修(护)费

3.0

 

3.0

  印刷费

2.3

 

2.3

  水电费

4.6

 

4.6

工会经费

4.3

 

4.3

  公务接待费

7.3

 

7.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7

 

27.7

会议培训费

4.9

 

4.9

邮电费

1.0

 

1.0

  差旅费

120.3

 

120.3

被装购置费

3.6

 

3.6

其他交通费用

0.4

 

0.4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7.2

 

37.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3.6

 93.6

 

  离休费

0

 0

 

  退休费

30.8

 30.8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6

 25.6

 

  住房公积金

35.7

 35.7

 

  独生子女奖励金

0.1

 0.1

 

抚恤

1.4

 1.4

 

死亡抚恤

1.4

 1.4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其他资本性支出

175.1

 

175.1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5.0

 0

27.7 

0

27.7 

7.3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  计

 

 

 

 

 

 

 

 

 

 

 类

 0

0 

0 

0 

0 

0 

0 

0 

0 

0 

0 

 款

 0

0 

0 

0 

0 

0 

0 

0 

0 

0 

0 

 项

0 

0 

0 

0 

0 

0 

0 

0 

0 

0 

0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80.92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880.9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  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3.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862.2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2.2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35.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21.6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43.21万元。与2015年度1683.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59.61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人社部和财政部文件要求调整工资福利待遇,津补贴增加。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的便利,网络的发达,给办案人员带来巨大的查案阻力,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办案难度,增加了差旅费用。三是为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形势大环境,增加了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检察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62.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23.16万元,项目支出339.14 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本年支出合计:77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70万元,项目支出329.14万元。

社会保障和安全支出,本年支出合计:3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本年支出合计:1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本年支出合计:3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5.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检察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 0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 %、本年收入 0  万元,占0 %;本年共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占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0 %。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 34.93  万元中,比2015年(37.80万元)减少支出 2.8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  0  万元,比2015年(  0万元)增(减)支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7.66 万元,比2015年( 31.60万元)减少支出 3.94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7.27万元,比2015年(  6.20万元)增加  1.0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7.66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6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又因年久日长,车辆耗油较多,维修费也较大

2016年,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27.66 万元,平均每辆 5.53 万元。与上年  5辆持平,减少支出  3.94 万元,减少原因是:旧车辆油耗大,维修费用高。

公务接待费支出 7.27万元。共接待36批次、720  人。因视察工作、参观等没有接待公函的不予接待,所以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1.19 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5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4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共组织对 1 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检察院检委会案件讨论室技术设备及装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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