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8工作报告
——在凌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客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县决战贫困、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2018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5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亮点:一是着力打造检察党建品牌。坚持党建引领作用,创建以“凌云红”为主题的党建文化阵地,让干警置身于浓厚的党建氛围之中,今年12月县委组织县直、乡镇的187名党务工作者到我院开展现场教学。二是有力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托“妇女儿童维权岗”,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举办“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三是大力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在浩坤、茶山设立工作站,加大对生态和环境资源、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立足脱贫攻坚,服务非公企业,主动作为,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四是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精神,把多功能流动车充分融入办公办案,把法治教育宣传和以案释法带进社区、乡村、企业、校园,执法与普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8年,我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肯定。院机关党支部获评“四星级党组织”,1人荣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1人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岗位业务能手”称号,1人获市级三等功。有1件案件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纠正漏捕案件。
一、聚焦党建领航,强化班子队伍建设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地学、反反复复的学、原原本本的学、逐字逐句的学,熟读精思,学思践悟,真正把讲话精神学习好、领会透,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6月2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到自治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并对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认真学习领会,把凌云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自治区、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大局中谋划布局,着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水平。在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增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使命感。
加强组织建设。坚持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理论学习1次以上,以“凌云红”为主题,在院办公楼楼道、走廊、党建活动室内外等建设党建文化阵地,立足阵地,有声有色的开展凌云检察“党建+”行动,做到有检察业务和服务的地方就有党建引领,此举得到县委高度认可。结合深化领导班子建设年、队伍建设年以及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新时代新形象新作风新业绩”主题活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干警党性教育。
加强队伍建设。以“四个大兴”活动为载体,着力打造“五个过硬”领导班子和“五最”干部。党组议事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和决策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不定时向人大和政协汇报。强化干部队伍能力提升,采取“实务+实战”培训模式,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活动,组织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40余人次,开展读书日、文体活动,组织朗读、篮球比赛,干警综合素能不断提升。
二、聚焦主职主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刑事检察工作有序开展。2018年,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0件21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4件123人,不捕36件87人。立案监督8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诉讼式审查2件,纠正漏捕1件。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3件18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86件175人,不起诉14件19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纠正漏犯5人,纠漏犯罪事实3起。严厉打击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坚持快捕快诉,共审结12件23人,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5月,举办“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在校师生代表到县看守所、我院未检工作区参观。
诉讼监督工作深得人心。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交流,构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社会综治工作合力。2018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我们对高速公路部分标段施工污染县城周边水体、土地以及周边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做好回访跟踪,治理“脏、乱”问题。我们加强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2件2人,书面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履职不当3件3人。践行“12309”检察服务职能,成功化解一件因经济矛盾引发的民事纠纷。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6人,发放救助金4.2万元,其中1件2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系未成年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9件(其中:受理举报线索5件,民事申诉3件,控告1件),针对线索性质,分别转我院有关部门和县纪委监察委办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业务管理工作稳步提高。执行目标责任制,把工作量化、细化,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优化人员配置,把懂业务熟办案的同志放到一线。2018年送案审核243件,与去年相比上升16.83%;流程监控提示已纠正86件,与去年相比上升30.30%;涉案财物监管109件,涉案款项3.8万元;受理侦查阶段辩护人申请要求44件。独任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数181件(含批准逮捕、起诉案件),报请检察长、检委会决定数62件,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数12件。院领导带头办案,2018年检察长办理案件22件(其中:批捕案件9件、公诉案件11件、公益诉讼案件2件),占全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总数9%,超额完成司法责任制规定的检察长办案数比例,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2次,入额的副检察长办理案件19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进。我们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机制,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2018年,受理公安机关以涉恶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件48人,受理公安机关以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件3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件23人,起诉11件30人。我们主动与县公安局、县法院会商,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委的沟通配合,形成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的高压态势。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信息宣传调研能力切实提升。注重检察新媒体建设,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管治。建立手机信息发布平台、“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及时推送检察工作资讯。今年以来共发布检察动态400余条,检察信息、宣传文章被各类媒体采用143篇,调研文章被中央级法学期刊采用28篇,主动发出“检察好声音”。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学校、行政执法机关等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报刊、杂志500余份。
三、聚焦发展大局,有效助力脱贫攻坚
主动履行帮扶责任。作为凌云县加尤镇上岩村帮扶后援单位,我院开展“走进群众、改进作风、解决难题”活动,自觉融入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大局。选派了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党员干警驻村担任扶贫工作队员。院党总支与上岩村委成立共建单位。在自身经费严重紧缺的情况下,仍帮村委解决部分活动经费,购买水泥给贫困户建房、修路,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结合我县评选“五最”农民活动,引导他们勤劳脱贫致富。
主动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紧盯易地搬迁、退耕还林、贫困人口劳动就业、贫困村基础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民生领域,保障扶贫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妥善处理各类敏感案件,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为全县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聚焦非公经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围绕服务非公企业、旅游强县富民战略目标,主动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我们在茶山和浩坤设立工作站,开展“12309”检察服务工作。6月参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积极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建言献策。到我县缫丝厂、高速公路建设企业、茶叶生产企业实地调研,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深化检企对接。11月份到茶山浪伏、百陇正道茶业公司实地调研座谈,12月组织茶叶、食品、药品等领域的企业老板到我院开展“服务非公企业”座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治安环境和出现的涉法纠纷,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的浩坤工作站,围绕我县打造4A级浩坤湖景区,加大对生态和环境资源、土地、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为“青山、绿水”提供检察服务。
五、聚焦智慧检务,提升检察办案效率
完善设施建设。紧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实施,完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提讯室及电子检务第一、二阶段建设,同步推进“三位一体”(即实体、网上、掌上)互联网+检察建设项目,初步形成制度公开、办案公开、救助公开的办案模式。
强化系统使用。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以案带训,提升干警对建成的系统熟悉应用,智慧检务的“建用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使用多功能流动车,为业务部门深入调查取证、宣传、举报、接访提供便利,创新便民模式,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更为便捷的平台。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转隶后人员和编制减少,目前一人兼多职的问题突出。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精通业务、敢于担当的干警少,人员老化、断档情况依然严重。三是智慧检务建设资金缺口大。要实现在2020年前完成“智慧检务”第三阶段建设,实现“三位一体”互联网+检察目标,仍需大量资金。
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面对新的时代新的使命,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责任感时代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扎实措施,确保检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充分发挥“新时代讲习所”作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合力铲除诈骗毒瘤。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执行“捕诉合一,谁批捕谁起诉,落实认罪认罚”制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主动参与拔除诈骗毒瘤攻坚战,有所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关系网”“保护伞”,为平安凌云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确保监督有实效。依法开展生效裁判监督,准确把握受案条件,灵活运用监督手段,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按照“两高”对执行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紧抓中央解决“执行难”的契机,转变等靠思想,主动发现线索,精准监督力求实效;深入推进审判程序违法监督,以审判人员违法行为为监督重点,把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结合起来,树立监督权威,促进司法公正。
四、加强公益诉讼,为“青山、绿水”提供司法保障。与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开展对生态和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流失、国有土地出让、烈士荣誉保护等领域的检察监督,提高监督时效。
五、推进智慧检务,提升检察工作效率。完善智慧检务的后续建设任务,积极争取资金,加快“三位一体”互联网+检察建设,以科技生成新的战斗力。
六、强化人才引进,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采取公开招录选调生、调剂办案人员等办法,健全人才培养梯队,推动人才培养均衡发展,争取招聘一定数量的书记员,着力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更加奋发有为的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凌云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