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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时间:2023-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重建于1978年, 2000年、2016年经两次扩建办公用房,办公办案用房面积达2060平方米;建成职工宿舍楼两栋。二层机构从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前的十五个科室整合到目前的五个部门(第一、二、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全院有办案用车6辆,其中筹资87万元购买多功能流动检察车1辆,打造广西检察机关首个“移动检察室”。加快科技强检步伐,2018年到2021年间建成并投入使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数字化检委会案件讨论系统、听证室等智慧检务息化系统,极大提升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2021年获评全市检察核心业务数据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一、人员编制和班子结构
我院原有中央专项政法编制38个,2018年1月监察体制改革,转隶至监察委10名干警。目前,定编28个,在编干警23人;另有2个工勤编在职员工。全院干警中有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19人(其中全日制学历10人);行政级别为副处2人,科级干警有20人,占全院人数86.96%。
我院党组成员5名(其中1名女性)和1名非党副检察长(女性),即一正副、派驻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
二、机构配备、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016年启动司改工作,2017年2月司法责任制落地正式运转。
(一)办案力量。我院应配备员额检察官10人,现有员额检察官7人,其中:正、副检察长4人。除员额检察官外,我院检察辅助人员10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按照办案组织要求,科学划分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人员比例,全院23名政法编制中:有17人配备到办案业务部门、有4人配备到综合部门,完成了司法办案力量重心放在办案一线的目标。
(二)组织和机制。我院设立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五个部门。按照司法亲历性要求,每名检察官在一线作为案件承办人直接办案,履行检察官司法办案职责。院领导带头办案,入额的正、副检察长亲自办理案件。在具体工作中,我院执行目标责任制,就是将检察工作量化、细化到个人,实行干警对主任负责,主任对检察长负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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