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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工作报告
时间:2019-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工作报告

 

——在凌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客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党建工作打开新局面。坚持党建引领作用,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创建“讲习所”一个,获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支部的示范单位之一,县委组织部还分两期组织全县167名党支部书记到我院开展现场教学二是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更加有力。我院依托授予的“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 健全未成年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有一件案件入选广西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三是各项改革进展顺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检察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转隶顺利四是“智慧检务”建设实现新突破。利用“科技强检”契机,建成检察高效信息化、大数据服务平台,打造了广西首个“移动检察室”五是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民心。开展“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深入9个学校普法宣传,受众达7000多人次;开展“预防邮路”活动,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六是队伍素质能力大幅提升。涌现出2个先进集体,3名同志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一、履行法定职责,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批准逮捕130人,起诉139人(含去年9人)。其中: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4人,起诉6人(含去年2人);依法从快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的犯罪,批准逮捕61人, 起诉47人;严厉打击涉嫌黄、赌、毒类犯罪,批准逮捕21人, 起诉14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50人;决定不起诉5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一室两岗”的作用,以下甲中学、后龙小学两个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平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传工作,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举办“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全力治理校园欺凌行为。有一件案件入选广西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信访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社区、企业、校园、街头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15件(次),开展“举报宣传周”2次,“禁毒宣传日”1次、“宪法宣传日”活动1 次,为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尽责。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着力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件2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

    二、侦防并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以查办民生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为办案重点,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年立查反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其中大案3件3人;立案反渎职案件1件1人;有罪判决6件7人(含往年5件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年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案例分析9件,为加尤镇村两委上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课,到卫计局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到朝里乡和泗城镇各社区进行预防宣传,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邮路、红城在行动”专项活动,切实推进预防工作全覆盖。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立不立和不应立而立的案件9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2人,纠正漏诉2人。全年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重大案件必要性审查4件,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9件。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2件,均被采纳,书面纠正脱管、漏管1件。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00人次,开展安全大检查、召开联席会议十余次,向看守所发出预警提示函60件(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开展“民事行政工作推进年”、“排查虚假诉讼监督线索”等一系列专项活动,深入国土局、药监局、环保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排查线索3件,立案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

    强化信息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形成制度公开、办案公开、接访公开、救助公开的“互联网+检察”新媒体特色,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条、法律文书95份、程序性案件信息133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拓宽律师联系渠道,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先后建成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电子检务信息化平台系统,积极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做到司法办案网上运行、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监控、全程留痕。自觉接受人大权利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新闻舆论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召开民营企业家“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暨投资环境整治工作座谈会”1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行政执法机关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报刊、杂志500余份。充分发挥人民监督检察执法办案等作用,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2件。

四、强化责任担当,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

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检察工作首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守法治,勇于担当。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班子建设不放松,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人事任免、重大开支等,坚持集中研究、集体决策,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结合百色市院开展“继承红色基因 铸造百色检魂”主题政治文化建设、凌云县“六年一争当”等活动,组织干警到我县林业局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有效地教育、警示了干警,促进机关纪律作风的好转。全年没有一个干警因违法违纪而掉队。把党组织建在办案组上,成立“8.16”专案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在办案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反贪、公诉部门因工作成绩显著,荣获集体三等功、3名干警荣获个人三等功。

坚持人才立检,提升办案能力,采取“实务+实战”培训模式,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全年开展正规化脱产培训136人(次),投入教育培训经费达院业务经费的6%,新招录公务员1人,定向招录政法干警1人,为检察事业发展打造过硬队伍。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检察权高效权威运行。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明确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推行员额制改革,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9人,增强一线办案力量。全年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5件,出庭5次,切实发挥了检察长在司法办案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三部门人员转隶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五、依托智慧检务,增强检务保障水平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和“智慧检务”建设,完成侦查指挥中心、审讯室、提讯室、接访室等音视频系统高清改造。加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投入89万元购买一台多功能流动车,打造广西首个“移动检察室”,为业务部门深入调查取证、宣传、控申举报、接访等提供了便利及创新了便民模式,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更为便捷的平台。

    加强检察新媒体建设,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管治。建立手机信息发布平台、“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及时推进检察工作资讯,共发布检察动态400余条,检察信息、宣传文章被各类媒体采用116篇;调研文章被中央级法学期刊采用26篇,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促推检察正能量。

    六、竭力服务大局,助推扶贫攻坚及综治维稳工作

积极参与精准脱贫工作。我院负责帮扶加尤镇上岩村,该村属2017年脱贫摘帽村,有1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2016年脱贫122户(现有2户合并);2017年脱贫1户;未脱贫户4户,已列入2018年、2019年脱贫计划。全院干警深入农户进行调研排查、宣传政策、帮扶脱贫谋划等活动,为上岩村解决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村部生态绿化、美丽乡村活动等费用7万余元,帮助镇政府和部分村委解决经费6.2万余元,支持在建房屋的11户贫困户每户5吨水泥,帮助17户贫困户解决门窗资金3万余元。全院干警为部分贫困户捐款捐物,并将募集到的款悉数送到贫困户手中。

积极参与县政府综治维稳执法和各项中心工作。参加“民族资产解冻”排查400余人次,参与社会维稳、行政执法、高速公路拆迁纠纷处置6次,为凌云经济环境及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尽职尽责。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队伍老化,留不住人,业务开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与法治建设的要求仍有差距;二是少数干警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科技强检、智慧检务”高智能信息化运用能力薄弱。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逐步加以妥善解决。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新发展理念,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深刻把握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教育活动。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二、加强公益诉讼监督,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新发展

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大决策部署,保住凌云的绿水青山就是保住了金山银山,围绕土壤、大气和水体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线索的摸排,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主动履行职责,通过司法手段,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益,增强发展动力。

三、强基固本,着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推进业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引进检察业务专家和各类专门业务能手,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大从严治检力度,更加注重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继续深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良、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四、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法律监督。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更加奋发有为的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凌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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