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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凌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客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9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获评县“五星级党组织”,1人获市检察院表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我们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院党组坚持每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做表率;不定期召开党组会,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做表率。我们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及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落实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积极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百色起义9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全年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0件次,无涉检上访案件发生。落实拔除诈骗“毒瘤”攻坚战各项要求,批捕犯罪嫌疑人115人,起诉86人。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社会平安稳定尽职尽责。

精准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检察宣传,开展专项宣传活动20余次,受理群众咨询和诉求50多人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案释法、带案下访化解矛盾3次。监督非公企业民事执行案件,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问题的关切,2019年依职权主动办理了1件涉及非公企业民事执行案件,提出监督意见,被法院采纳。落实最高检“二号检察建议”,与法院、司法局、律师座谈,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送达特别是公告送达的情况,分析并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办理涉贫困户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8万元。帮助联系村解决经费困难6万元;协调村屯集中供水项目,落实3个水柜指标;援助困难群众水泥200余吨,号召干警为贫困户捐款等。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围绕我县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重点关注舌尖上的安全、英雄烈士设施和文物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提出建设性检察建议,积极督促落实。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3件,比如: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加强对县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点的环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针对279家线上餐饮服务公示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整改进行“回头看”,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督促有关部门对烈士陵园、下架彩架革命遗址、歌顶万(巴马)凤凌色边区革命纪念碑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不力问题开展整治。

坚持不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2019年,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受理举报、自行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5条,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6人,批准逮捕16人。我们主动与公安、法院会商,加强与县监察委的沟通配合,形成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职为民司法

我们牢记初心使命,立足司法办案,把司法为民的好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率和3个月内到期办结回复率均为100%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由检察官组成督导小组就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实地走访摸底,联合县教育局下发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把法治进校园巡讲、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机结合起来,9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019年开展联席会、法制进课堂活动15次。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引入值班律师参与制度,注重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强化权利保障,确保从快不降标准、从简不减权利。全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64107人,适用率为55.65%

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比如:“非洲猪瘟”疫情出现后,我院主动监督,多次深入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开展公益调查,协助有关部门规范市场经营管理。

三、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抓好检察业务

    我们融入检察工作新格局,把检察业务放到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上部署谋划,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刑事检察工作。2019年,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2265人,其中:涉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60120人。立案监督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人,纠正漏捕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1224人,起诉108194人。

诉讼监督工作。2019年,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法院采纳3件(含20181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增设“涉黑涉恶举报岗”和“电信诈骗举报岗”。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2019年,对6件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刑事执行监督中,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2次、书面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履职不当建议5次。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找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50人次,开展安全大检查24次,到乡镇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4次,提出意见和建议5份,均被采纳。

案件管理工作。监管涉案财物611件,涉案款项516.95万元。受理侦查阶段辩护人申请要求87件,召开检委会7次。

检务保障工作。着力抓好新媒体文化建设,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管治,结合手机信息发布平台、“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检察工作资讯。2019年共发布检察动态500余条,检察信息、宣传文章被各类媒体采用145篇,调研文章被省级法学期刊采用20篇。

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落实常态化管理,加强对干警的监管。院领导每个月找12名干警进行沟通谈话。加强考勤管理,由值周领导对干警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进行督查。严格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全年开展工作汇报10余次。明确院领导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制,年底按照责任清单督查工作完成情况。院领导带头办案,全年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11件,入额的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45件。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教育不到位,干警创先争优意识不强二是检察官后备力量不足。三是检察的法律监督职能有待落细落实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凌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新思维,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中。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拔除诈骗“毒瘤”攻坚战,把检察工作与反腐败斗争、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紧密结合,维护和谐凌云、平安凌云。

三、坚决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措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做实做强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筑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保障社会稳定。

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切实增强检察发展内生动力。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完善以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统一的司法业绩考评体系,落实检察官惩诫、退出机制。加强现代科技与办案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协调共享大数据办案平台,助推检察办案信息化向前发展。

五、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从严治党、治检,推动党建与队建和业务融合发展。完善和创新检察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质能力,以专业化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六、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和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制度,依托网上检察、掌上检察和检察服务大厅,让司法公平正义看得见、能评价,使检察工作更透明、更亲民。

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更加奋发有为的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凌云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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