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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凌云县人民检察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4日在凌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客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2020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百色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先进后盾单位”称号,6人获县级以上表彰。      

一、对标全县发展定位,持续提供检察服务供给

我们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以更实举措、更高水平服务凌云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我们坚持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社会大局,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主动走访各大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了解是否存在哄抬物价情况,开展针对性检察监督。提前介入涉疫情犯罪案件4件,依法批捕、起诉16人。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易涉疫区域风险排查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为全县战疫情、促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和命案防控排查,结合“断卡”行动,推进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全链条严厉打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活动,依法批捕96人,起诉122人。二是服务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针对帮扶联系村路面坍塌、村部维修等问题,筹措资金30余万元,切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以司法救助为重点,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实行“应救尽救”,2020年开展司法救助2户,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5万元,传递检察温暖。三是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惩罚犯罪与修复治理有机结合。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污染环境形势犯罪,起诉涉嫌污染、破坏环境类犯罪1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探索推广“补植复绿”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始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落实“慎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尽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六保’‘六稳’”检察开放日活动,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涉民企案例召开座谈会,为民企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助力企业防控风险、合规管理。年内依法起诉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刑事犯罪214人。

二、聚焦全县平安建设,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效能

我们全力投入平安凌云建设,以社会稳定、人民安宁为重点任务,把司法为民的好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总目标,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组织开展“六清行动”和“百日会战”,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批捕恶势力犯罪7人,依法起诉17人,向有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条,全年完成了案件清结、线索清仓。加强标本兼治,建立一案一建议,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坚决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涉枪爆、重大安全事故等犯罪26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起诉29人,彰显生命不容践踏、暴力必受严惩理念。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起诉143人,坚决保护人民财产和维护社会秩序。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大力度打击性侵犯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起诉涉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11人。对涉嫌轻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2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开展观护帮教,促进回归社会,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部门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开展“关爱明天 桂检护航”一村一治巡讲宣传活动,为青春守望、为成长护航。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力度。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作用,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3件(次),均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做到信访回复率、答复率“两个100%”。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增强依法履职主动性,在刑事案件中推进繁简分流,减少社会对抗,全年首次实现结案率100%,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90%

三、立足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担当检察监督责任

    我们以更大力度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检察监督责任。

深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全年办理立案监督6人,办理纠正漏捕6侦查活动违法8审判活动违法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对全县8个乡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全面考察3次,在全市率先推行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考察,监督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找准切入点,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年审查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件,其中执行监督3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到期回复采纳率100%。我院对伪造抵押物登记、林权证等获取银行高额贷款一案提请抗诉,获百色市检察院支持,突破历年民事抗诉案件为0的短板。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活动,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向有关部门移送刑事犯罪线索及公职人员渎职线索3条。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利用无人机、取证勘验检测多功能箱等高科技设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取证工作,用严格的证据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立案2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诉讼请求法院支持率100%。依职权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已结案件回复整改率100%。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质量推进会在我院召开,助力“泗水缤纷”田园综合体环境建设。

四、坚决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我们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我们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年内召开党组会10余次。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好党建带队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廉政家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过问干预案件记录报告制度

深入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我们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紧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针对短板弱项开展业务培训、创新行动学习,年内到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学习先进工作理念、管理经验和业务工作经验,组织干警到百色市检察院政治文化教育基地、到浩坤党员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县纪委监察委领导到我院开展教育宣讲活动。我们联合县文联、县国税局、泗城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古府泗城 书香检察”主题读书会,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加强日常学习,组织全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50多期300余人次。

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我们将检察官个人“案-件比”作为考评指标,激发检察官“要案办、抢案办、办好案”的内生动力。案件比从同期的1:1.97降至1:1.09,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稳步推进职务职级套改、择优选升。压实领导办案责任,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全年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院领导承办案件81件。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10件案件公开审查,以公开促公正。我们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主动发布案件程序信息499件、法律文书160件、重要案件信息50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20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思想教育不到位,干警创先争优意识不强二是党组人员配备不全,自身建设亟待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检察官断档严重,检察人才后备力量储备不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十四五”发展蓝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法治担当、检察担当,更好服务保障凌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以法治思维,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人民至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凌云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坚决打好拔除诈骗“毒瘤”攻坚战,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深化抓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精准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把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落地生根。

三、更新新时代检察理念,不断开创法治凌云建设新局面。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办案新领域,聚焦“四大检察”,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共同促进凌云和谐发展。

四、狠抓队伍教育管理,着力提高干警的各项素质。以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为载体,用先进的检察文化占领干警的思想阵地,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使广大干警在教育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更加奋发有为的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凌云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凌云县人民检察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4日在凌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客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2020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百色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先进后盾单位”称号,6人获县级以上表彰。      

一、对标全县发展定位,持续提供检察服务供给

我们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以更实举措、更高水平服务凌云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我们坚持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社会大局,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主动走访各大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了解是否存在哄抬物价情况,开展针对性检察监督。提前介入涉疫情犯罪案件4件,依法批捕、起诉16人。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易涉疫区域风险排查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为全县战疫情、促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和命案防控排查,结合“断卡”行动,推进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全链条严厉打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活动,依法批捕96人,起诉122人。二是服务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针对帮扶联系村路面坍塌、村部维修等问题,筹措资金30余万元,切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以司法救助为重点,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实行“应救尽救”,2020年开展司法救助2户,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5万元,传递检察温暖。三是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惩罚犯罪与修复治理有机结合。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污染环境形势犯罪,起诉涉嫌污染、破坏环境类犯罪1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探索推广“补植复绿”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始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落实“慎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尽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六保’‘六稳’”检察开放日活动,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涉民企案例召开座谈会,为民企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助力企业防控风险、合规管理。年内依法起诉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刑事犯罪214人。

二、聚焦全县平安建设,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效能

我们全力投入平安凌云建设,以社会稳定、人民安宁为重点任务,把司法为民的好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总目标,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组织开展“六清行动”和“百日会战”,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批捕恶势力犯罪7人,依法起诉17人,向有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条,全年完成了案件清结、线索清仓。加强标本兼治,建立一案一建议,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坚决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涉枪爆、重大安全事故等犯罪26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起诉29人,彰显生命不容践踏、暴力必受严惩理念。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起诉143人,坚决保护人民财产和维护社会秩序。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大力度打击性侵犯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起诉涉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11人。对涉嫌轻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2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开展观护帮教,促进回归社会,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部门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开展“关爱明天 桂检护航”一村一治巡讲宣传活动,为青春守望、为成长护航。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力度。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作用,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3件(次),均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做到信访回复率、答复率“两个100%”。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增强依法履职主动性,在刑事案件中推进繁简分流,减少社会对抗,全年首次实现结案率100%,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90%

三、立足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担当检察监督责任

    我们以更大力度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检察监督责任。

深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全年办理立案监督6人,办理纠正漏捕6侦查活动违法8审判活动违法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对全县8个乡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全面考察3次,在全市率先推行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考察,监督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找准切入点,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年审查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件,其中执行监督3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到期回复采纳率100%。我院对伪造抵押物登记、林权证等获取银行高额贷款一案提请抗诉,获百色市检察院支持,突破历年民事抗诉案件为0的短板。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活动,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向有关部门移送刑事犯罪线索及公职人员渎职线索3条。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利用无人机、取证勘验检测多功能箱等高科技设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取证工作,用严格的证据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立案2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诉讼请求法院支持率100%。依职权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已结案件回复整改率100%。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质量推进会在我院召开,助力“泗水缤纷”田园综合体环境建设。

四、坚决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我们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我们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年内召开党组会10余次。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好党建带队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廉政家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过问干预案件记录报告制度

深入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我们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紧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针对短板弱项开展业务培训、创新行动学习,年内到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学习先进工作理念、管理经验和业务工作经验,组织干警到百色市检察院政治文化教育基地、到浩坤党员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县纪委监察委领导到我院开展教育宣讲活动。我们联合县文联、县国税局、泗城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古府泗城 书香检察”主题读书会,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加强日常学习,组织全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50多期300余人次。

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我们将检察官个人“案-件比”作为考评指标,激发检察官“要案办、抢案办、办好案”的内生动力。案件比从同期的1:1.97降至1:1.09,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稳步推进职务职级套改、择优选升。压实领导办案责任,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全年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院领导承办案件81件。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10件案件公开审查,以公开促公正。我们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主动发布案件程序信息499件、法律文书160件、重要案件信息50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20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思想教育不到位,干警创先争优意识不强二是党组人员配备不全,自身建设亟待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检察官断档严重,检察人才后备力量储备不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十四五”发展蓝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法治担当、检察担当,更好服务保障凌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以法治思维,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人民至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凌云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坚决打好拔除诈骗“毒瘤”攻坚战,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深化抓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精准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把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落地生根。

三、更新新时代检察理念,不断开创法治凌云建设新局面。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办案新领域,聚焦“四大检察”,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共同促进凌云和谐发展。

四、狠抓队伍教育管理,着力提高干警的各项素质。以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为载体,用先进的检察文化占领干警的思想阵地,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使广大干警在教育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更加奋发有为的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凌云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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