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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检察官提醒:学生寒假打工慎留电话防受骗
时间:2015-07-14  作者:刘晓英 陆宏伟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一名中专生本想利用元旦假期打工挣钱,谁知雇主竟向其家人勒索钱财。1月29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陈廷伟。

  17岁的曹某是临沂理工学院的中专学生,因远离老家,就想利用元旦三天假期打工挣些零花钱。2013年12月30日,曹某看到学校附近电线杆上张贴着招收装运工、钟点工的小广告,就约同学张某前去应聘。上午10点,曹某二人被临沂天源货运市场一装卸队顺利录用,同时填写了包括家庭电话在内的个人信息。随后,二人按要求到大街上张贴小广告,下午收工后二人在该装卸队办公室留宿。此后两天,“好心”的老板胡某带领曹某二人上网、打台球、唱歌,回到装卸队后,老板陈廷伟继续陪他们打牌玩耍。

  而此时,曹某的家人正经受着一场煎熬。2013年12月31日上午,莒南县涝坡镇农民曹玉岭家多次接到匿名电话,称其儿子被绑架,索要5000元赎金,电话威胁曹家不准报警,“否则孩子将有生命危险”。曹家经过慎重考虑,还是决定报警。1月1日12时许,公安人员经过侦查,在临沂市解放路附近将前来取钱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另案处理)抓获,在胡某的带领下又将正与曹某一起吃饭的陈廷伟抓获。此时曹、张二人方才如梦初醒——正是“好心”的老板根据曹某应聘时提供的家庭电话向其家人勒索钱财。老板之所以“好心”地请他们上网、唱歌、打台球,是为了看住曹某不让他与家人联系,以便能顺利作案。

  为此办案检察官提醒学生:寒假打工时要与家人保持经常联系,尽可能地将打工地点、联系方式通知亲属。打工期间要时刻保持警惕,常备戒心,谨慎向他人提供自己家里的电话,以免上当受骗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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